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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第一紫砂名手—陈鸣远

时间:2011-03-23 来源:紫砂之家

  一、陈鸣远所处的时代背景

  公元1644年初夏,清军入关进入北京的同时,南明的福王政权也在南京建立,但第二年即告覆亡。顺治三年(1647)四月,清兵攻下扬州、江阴、嘉定等地,整个江南受这次战害不浅。由于江南是明王朝的发祥地,不少士大夫以及普通人民的“反清复明”思想非常浓厚。由此遭到清军的残酷镇压,一再屠城掳掠,并强迫人民剃发易服,这就激起了江南人民更大规模的反抗斗争。这种反抗斗争大约持续了15年之久。在这一政治背景下,宜兴紫砂业在清代初年处于一个萧条时期。

  大致到清康熙皇帝亲政(1667)以后,实行了满汉团结的政策,并于公元1683年收复了台湾,重开海禁,大力治理黄河,这才逐渐安抚了民心,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康熙皇帝六次南巡,每次必到江南和南京,并多次祭扫明孝陵。同时采取科举考试与减免钱粮等措施,取得了江南大多数士大夫与人民的好感,江南地区的经济也重现了繁荣的局面,宜兴的制陶业当然也不例外。

  出身于宜兴丁蜀镇附近上袁村紫砂世家的陈鸣远,他的青少年时代正值清初紫砂业的萧条时期,所以他的别号“壶隐”很可能隐喻这一特定的时代背景意义。

  二、陈鸣远对宜兴紫砂的杰出贡献

  陈鸣远,名远,号鹤峰,一号石霞山人,又号壶隐,清代康熙年间人。据近年上海博物馆陆明华及宜兴吴光荣的《陈鸣远在世年代考订》一文的推断,陈鸣远大约生于明代末年,卒于康熙晚年。故陈鸣远的中年时代正值康熙盛世,他家传的精湛制壶技艺便很快得到了时人的认可。这与徐喈凤编撰的《重修宜兴县志》所述:“故其年虽未老,而特为表之”亦较合拍。因该县志编修的年代是康熙二十三至二十五年。据此推测,徐与陈为同时代人。

 

  吴骞所著《阳羡名陶录》对陈鸣远评价很高:“鸣远一技之能,间世特出”;汪文伯对陈氏作品更推崇备至:“陈生一出发巧思,远与二子(指时大彬与徐友泉)相争雄……古来技巧能几人,陈生陈生今绝伦”。在海禁开通以后,甚至还出现了“海外竞求鸣远碟”的情景。他所制的茶具文玩,无不精雅绝伦,被誉为“堪与三代古器并列”。此外,还有这样的赞语:“国朝,宜兴陈远,工制砂壶,形制款式,无不精妙。……即供春、少山无以过远也。”可见,陈鸣远是宜兴紫砂工艺史上一位最杰出的制壶名手。其壶艺地位可与供春、时大彬并称,为宜兴紫砂史上的三大巨匠之一。

  但是,正值陈鸣远从事紫砂创作生涯的旺盛期,却面临了装饰华丽的宫庭风格紫砂与大量外销的简化粗陋紫砂的两大挑战。前者在清宫廷档案中有所记载,且有实物为凭,如发现有“康熙贡局”、“雍正贡局”、“大清乾隆年制”等款识紫砂器。后者见于香港罗桂祥先生的《士人购藏风尚对宜兴壶艺的影响》一文。对于这类风格紫砂器的批评,见于清初吴骞的《桃溪客语》,该书云:“阳羡茗壶自明季特盛,上者与金玉等价,百余年来,名辈既尽,时工所制率粗俗不雅,或涂以黄丹,无一可以清玩。”而陈鸣远能在这种局势下,既坚持明代以来优秀的紫砂技艺传统,又竭力拓展题材大胆创新,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陈鸣远在这特定的时代,对宜兴紫砂文化与工艺技术的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紫砂器制作方面的精工纤巧化

 

  我们可从其同时代人张燕昌的《阳羡陶说》的评论:“陈鸣远手制茶具雅玩,余所见不下数十种,如梅根笔架之类,亦不免纤巧。”其实,宜兴紫砂制壶技艺自明代万历以来就渐趋于纤巧,而陈鸣远只是进一步发扬光大,并逐渐形成一种独特的壶艺风格——文人风格。徐喈凤的《重修宜兴县志》云:“陈鸣远工制壶、杯、瓶、盒,手法在徐(友泉)、沈(子澈)之间”。另外,他的父亲陈子畦亦是一位制壶高手,有“仿徐最佳,为时所珍”、“作品多紫泥,胎薄而工颇精”等赞语。因而,陈鸣远紫砂器的精工纤巧化可以说是承继了陈氏家族的壶艺传统。《阳羡砂壶图考》引用日人奥兰田的《茗壶图录》对鸣远所制的朱泥壶的评论:“制作精细,光润自露,薄如纸片,轻如鸿毛……按鸣远一时之巧手,务要清癯,用意丁宁,工夫百炼,调泥不苟,有惜墨如金之意。”因而《图考》的作者李景康认为陈氏“实驾乎明季诸家之上,盖陈氏家传手法如此,而鸣远有出蓝之美欤!”日人《茗壶图录》对鸣远砂壶云:“泥色紫而光润欲滴,形制椭而四隅微圆,端丽精致,通体风流高雅,超出庸俗”,这些正是鸣远壶艺精工纤巧风格的绝好写照。

  (二)在紫砂器品种方面的多样化

  在上述引文中已经提及陈鸣远作品有壶杯、瓶、盒、梅根笔架、竹根笔筒等,《阳羡砂壶图考》又提到莲蕊水盛。近年台湾詹勋华、杜洁祥所编《宜兴陶器图谱》一书收录了陈氏所制仿青铜器的爵、簋、鼎、钫、觯、洗等,均极为精工,甚至在小盂的仿铜器纹饰也很精致。还有仿生物的紫砂蔬菜瓜果如:核桃、花生、莲藕、菱角、栗子、茄子、黄瓜、竹笋、玉米、荔枝、茨菇、扁豆、白果等等塑器,更是神态逼真,惟妙惟肖。他的壶类作品中,仿瓜果形的也屡见不鲜,如南瓜壶、海棠壶、瓜果式壶等。上海博物馆与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曾于1977年10月25日~1988年1月4日,在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举办《紫泥清韵——陈鸣远紫砂陶艺研究》展览,展出两馆珍藏带有陈鸣远款印的紫砂陶艺就达一百件之多。当然,其中是否件件是真品,似不太可能,但也不乏精品。由此可见,通过陈氏毕生的竭力倡导与躬身实践,宜兴紫砂器的题材范围确实较明代要广泛得多了。尤其是他卓越不凡的陶塑技艺,足以代表清初宜兴紫砂陶艺的高度成就。

 

  (三)对宜兴紫砂题铭方面的书法艺术化的倡导,也是他的突出贡献之一。

  虽在明代晚期已出现一些紫砂名家善于在壶上用书法题铭的,但陈氏“所制款式,书法雅健,胜于徐沈”(见《重修宜兴县志》)。《阳羡陶说》的作者张燕昌则说:“余独赏其款字,有晋唐风格”,张氏又云:“于蒋小超家见一壶,底有铭曰:‘汲甘泉,瀹芳茗,孔颜之乐在瓢饮’,观此,则鸣远吐属亦不俗”。《茗壶图录》中所记朱泥壶也有“底镌真书,丁未杏月鸣远仿古”等款字。丁未为康熙六年(1667),这是陈氏早期作品。另一鸣远紫泥壶则刻以行书:“从来佳茗似佳人”的东坡诗句。《阳羡砂壶图考》中有一鸣远壶,其底有铭:“器堕于地不可掇也,言出于口不可及也,慎之哉”17字。我们从这些壶铭中可以窥见陈氏的书法艺术功底之深厚,文化修养之高雅,这是与他成名后同江南众多的文人学士的密切交往分不开的。

  (四)在紫砂印章方面的普遍应用也是陈氏作品的特征之一。

  鸣远制壶不仅善于亲自刻铭,还善在自己雕塑的花货器物上加刻印章。既有圆章,又有方章,一般多为篆文方印,如“鸣远”、“陈鸣远”、“陈鸣远制”、“壶隐”、“鹤村”以及“石霞山人”等等,圆章则仅刻“陈”字。

  总之,陈鸣远应属清代初期正统紫砂工艺界的杰出代表人物,他的精巧作品重新焕发了江南士大夫赏鉴及酷爱紫砂之风,他首开清代紫砂器文人风格及自然风格的先河,对后人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甚至一直延续到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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